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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狈不堪的姜堰爱情(续7) | 2007-9-19 20:03:00

  这次李爱凤大概觉得在娘家无趣,自己跑回了家。于博才掏出钥匙准备开门,门自己开了。乐乐自小人小鬼大,这会儿,她歪着头站在门前嘻嘻笑着等爸爸奖赏呢。老爸啊,你上第一层楼梯时我就知道你回来了,我听得出你的脚步声的哦!于博扔下包就把女儿抱起来转了一圈。十二岁的小丫头察言观色的本领已是一流。于博欢喜这种乖巧讨喜又对此隐隐不安,女儿气质上太接近李爱凤了!家里一个李爱凤就够呛了。
  李爱凤没事人一样走过来,帮于博脱下羽绒服。她今天大概心情不错,穿了件玫红的羊毛衫,已经走形的身材越发显得巨大。于博现在越来越搞不明白李爱凤,她的某些时候呈现出的病态到底是真是假。在抑郁和平静快乐间飞速游走应该是种本领,怎会是病呢?但,他无意招惹她。他是本分的农民的孩子,知道糟糠之妻是什么。糟糠之妻存在的意义是时刻提醒自己曾经很弱小,所以你最初的选择只能是这样。即使后来已渐渐强大,还是要不忘从前。这个想法也曾和李爱凤交流过。某次看新闻,江泽明和夫人王也平一起出现在一个国际性会议的场合,身为总书记的江泽明挽着走路不便的夫人从容前行.....一时看得于博感慨万端,脱口就对李爱凤说:你老了,我也搀你哦,老婆!李爱凤却是一下子就飞过来一对白眼:你就巴不得我老,好去风流快活!直把于博的一腔感慨生生压下去,只剩无趣。 
  于博对李爱凤的热情没有任何回应。乐乐固然是个纽带,于博固然没有实质性的外心,但,这一切已经和爱情没有任何关系。他对她已经倦怠,可也不一定想离开她。在姜堰这个小城要想离婚是要做好战争准备的,对这一点于博看得很清楚。在官场在商场都混过,没吃过猪肉还看过猪跑。很多时候,婚姻不过是层遮羞布,即使它千疮百孔,到底比裸体强些。而这些道理和李爱凤又怎么讲得通呢?在她的眼里,于博永远是大伦土山的那个差点做小木匠的纯朴乖巧的小男生,她的男人,她的全部。这么多年来,她从来都没有变过心,他又怎能变?所以她一层不变的喜欢玫红的羊毛衫,殊不知,二十岁时穿着很相宜的玫红,四十岁穿着再感觉得意,也只会让观者想到哭。永远的不变的是玫红本身,变的是红颜人心。所以,于博从不敢多看玫红映照着的李爱凤。所以,和孩子亲热完毕,他就独自回了自己房间,直到乐乐喊着吵着要吃晚饭,他才出来。也直到吃饭时,于博才明白了李爱凤匆匆回家的原因。

By:茉莉花开 | 阅读全文 | 回复(1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  • 标签:中篇小说 
  • Re:狼狈不堪的姜堰爱情(续7) | 2007-9-22 22:53:52
    那秋(游客)写乱了吧,是不是没睡好啊。一会儿功夫,于博怎么变蓝博了噻?
    By:那秋(游客) |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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